咨询电话:
详情
中国烟草总公司机关2021-2023年电子办公设备集中采购供应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6-05-22 00:00
来源:
中国烟草总公司机关2021-2023年电子办公设备集中采购供应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TH-YC2021010048)
一、项目名称
中国烟草总公司机关2021-2023年电子办公设备集中采购供应商服务
二、项目编号
TH-YC2021010048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中国烟草总公司电子办公设备供货商招标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1.本项目中标人将获得中国烟草总公司及关联企业(具体见采购框架协议附件2)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和办公软件等的供货资格,由中标人和中国烟草总公司及关联企业签订为期3年的采购框架协议。
2.在采购协议有效期内,如出现中标产品停产等情况导致无法正常供货,投标人应对相应中标产品进行更新替换,更新产品的技术配置指标及性能不得低于其此次投标时的产品、价格不得高于本项目的最终入围价格,且须经过招标人的最终认可。
3.招标人不承诺在采购协议有效期内实际采购中标人的入围产品的数量。在采购协议有效期内,招标人与中标人按照采购协议规定的价格分批次签订供货合同。
4.投标单位须严格按照给定的固定产品清单进行单价报价,不得增项或漏项,否则按废标处理。
5.本项目选取1家中标单位。
6.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3、投标人所投部分产品(计算机、打印机和扫描仪)型号须在国家印发的有关产品名录当中,并提供承诺书,承诺所投产品为信创产品;
4、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9、本项目允许代理商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放时间:2021年9月26日9:00至2021年10月8日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天恒招标有限公司业务部(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甲22号南新仓商务大厦B座922)
(三)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要求: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本项目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有意向的供应商提供下列有效证件电子版购买采购文件: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如为法定代表人报名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如为被授权人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标书款汇款凭证;4)“附件2 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可编辑版及加盖公章扫描版(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其投标报名将被拒绝。)注意:以上证件如处于年检、补证、换发中,供应商须出示该证件颁发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有效证明文件。请将以上内容发送至ywb01@thtc.com.cn 并注明所报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报名合格后同时发售采购文件。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1年10月19日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9日9:30
(三)投标地点:天恒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甲22号南新仓商务大厦B座922)
(四)投标文件提交方式:现场密封提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9日9:30(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天恒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甲22号南新仓商务大厦B座922)
八、投标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天恒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鸿飞、徐梓瑶
联系电话:010-53393796
邮 箱:ywb01@thtc.com.cn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户名:天恒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北京西城支行
标书款、投标保证金账号:321680100100050176
|
购买标书报名登记表 |
||
|
*供应商名称 |
|
|
|
*联系人 |
|
|
|
联 系 方 式 |
*手 机 |
|
|
电 话 |
|
|
|
传 真 |
|
|
|
*邮 箱 |
|
|
|
*邮寄地址 |
|
|
|
*项目名称 |
|
|
|
*分标编号及包号 |
|
|
|
*标书款(元) |
|
|
|
*报名日期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或纳税人识别号 |
|
|
|
备 注 |
/ |
|
|
付款凭证粘贴处 |
||